TEL:1333099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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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成都潮棠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首創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其第64620411號“潮棠”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商標局申請復審。商標局予以受理,現已審理終結。
經復審查明:至本案審理之時,駁回決定中引證的第21391166號商標因 連續三年不使用被商標局決定予以撤銷,該決定已生效。鑒于該商標已喪失在先權利,申請商標與之不存在權利沖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商標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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