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1333099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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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
成都市關于堅定不移實施制造強市戰略
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相關精神
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
建設國家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區
制定本政策措施?
01、支持產業建圈強鏈
(一)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支持國家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培育建設,對納入創建的給予集群發展促進機構最高1000萬元獎補,用于產業項目、公共服務、共性平臺和自身建設等。(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成都高新區管委會)
(二)引育產業鏈重點企業。對產業鏈支撐性龍頭項目、關鍵性配套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的5%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500萬元支持;對特別重大的產業項目,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固定資產投資補貼、貸款貼息、貢獻獎勵、股權投資等綜合支持,市、區(市)縣兩級聯合推動落地。積極保障“鏈主”企業和公共平臺用地,允許其在保持用地性質、用途不變前提下,將一定比例的生產用房轉讓給相關企業。[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投促局、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三)提升供應鏈現代化水平。支持企業用好成都口岸物流資源優勢,構建安全穩定的供應鏈體系。鼓勵龍頭企業和企業聯盟開放供應鏈體系,對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下同)主管部門認定且正式推行的供應鏈創新應用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企業就近供應鏈采購,按新增采購額的1%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列入市級以上推廣使用的行業供應鏈平臺,按照實際投入的50%給予每年最高200萬元補貼,最長補助3年。(責任單位:市口岸物流辦、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金融監管局)
02、支持制造業創新發展
(五)支持核心技術攻關。支持企業牽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重點創新產品研制項目,給予項目最高1000萬元支持。支持企業、高校院所聯合申報國家重點產品、工藝“一條龍”應用示范等產業基礎再造工程項目,按照國家支持比例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支持企業主導制(修)訂國際、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給予最高6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六)支持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完善政府首購、訂購創新產品制度,建立健全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合格免責機制。支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市場化應用,按產品實際銷售總額分別給予研制和應用單位最高300萬元補貼;支持保險公司實施創新產品保險,按保險公司實際賠償額的20%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對重大科技成果在蓉落地轉化的,按研發投入和貢獻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市紀委監委機關、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監管局)
(七)支持重大創新平臺建設。梯度培育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對新獲批的國家級創新平臺,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給予綜合支持,對新獲批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支持建設服務產業建圈強鏈、面向行業開放的中試熟化、概念驗證、小批量試生產等中試平臺,按設備購置費用的30%給予最高3000萬元補貼,連續3年按平臺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累計給予最高500萬元運行補貼。(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03、支持制造業轉型升級
(九)加快制造業智能化轉型。免費開展工業企業智能化診斷服務,支持企業開展“兩化融合”貫標、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評價,對評優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建設,對通過市級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入選國家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優秀場景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入選全球“燈塔工廠”的企業,給予300萬元獎勵。加強園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數字化智能化管理服務水平,對獲評星級智慧園區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加大成都市重點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對企業固定資產投入或信息化投資,給予最高12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十)加快制造業綠色化轉型。加快發展綠色低碳產業,采取“賽馬制”確定6個重點產業園區,市級財政連續3年累計給予最高1億元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規定給予新增政府債券重點支持。開展重點用能企業免費節能診斷,鼓勵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按節能量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支持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設計產品建設,給予最高1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十一)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企業運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實施改造升級,按實際投入的5%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軟件、檢測、智能化集成、研發外包服務等投入納入支持范圍。支持傳統行業面向新消費轉型升級,對典型項目給予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加快落后產能淘汰,對淘汰設備(生產線)的企業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04、支持發展現代都市農業
(十三)大力發展總部經濟。支持制造業企業在蓉設立區域總部和生產制造、研發設計、運營結算等功能型總部,按產值及財力貢獻,對新引進總部企業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存量總部企業給予最高2000萬元提能升級獎勵,并在用地供應、人才保障、金融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對認定的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企業創業基地,按照提升服務能力、開展服務活動的實際支出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商務局)
(十四)建強都市工業載體。對納入重點創新實踐的產業功能區(產業社區)、特色街巷、專業樓宇,按公共配套設施實際投入的10%分別給予最高5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補助。鼓勵專業化運營機構參與創新實踐,按照招商推廣、形象建設、場景營造實際投入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入駐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初創型企業,按生產經營場地租金投入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國資委)
05、支持企業做強做優做大
(十六)壯大企業規模能級。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入庫工業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年度營業收入達一定規模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梯度獎勵,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00億元后,每跨越一個百億臺階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對首次評為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或民營企業500強、中國制造業企業500強的企業,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30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在蓉注冊的制造業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對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金融監管局)
(十七)加強企業品牌培育。支持“成都智造”產品入選地方名優產品推薦目錄,對首次評為工業精品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天府質量獎和成都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提名的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標準引領創新,對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獎、組織獎、個人獎的單位(個人)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市場監管局)
(十二)鼓勵“工業上樓”。鼓勵新建、改建三層及以上的工業廠房,按100元/平方米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對租賃綜合樓宇、多層標準廠房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年/戶的租金支持。區(市)縣可根據區域發展實際對企業購買、租賃產業用房給予資金支持。允許具有試驗、驗證、生產環節的企業在符合安全、環保要求且通過區(市)縣經信部門認定的前提下,在非住宅性樓宇中注冊落戶。[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十三)大力發展總部經濟。支持制造業企業在蓉設立區域總部和生產制造、研發設計、運營結算等功能型總部,按產值及財力貢獻,對新引進總部企業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存量總部企業給予最高2000萬元提能升級獎勵,并在用地供應、人才保障、金融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對認定的成都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小企業創業基地,按照提升服務能力、開展服務活動的實際支出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商務局)
(十四)建強都市工業載體。對納入重點創新實踐的產業功能區(產業社區)、特色街巷、專業樓宇,按公共配套設施實際投入的10%分別給予最高5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補助。鼓勵專業化運營機構參與創新實踐,按照招商推廣、形象建設、場景營造實際投入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對入駐市級以上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初創型企業,按生產經營場地租金投入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國資委)
07、加強資源要素支撐
(二十一)加強產業人才支撐。實施產業建圈強鏈人才計劃,賦予“鏈主”企業等市場主體人才評審權,對入選人才給予30萬元資金資助,以及子女入學、人才安居、交流培訓等配套服務。對“鏈主”企業新引進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給予最高3000元/月的安家補貼。對重點產業重點領域作出突出貢獻、年收入高于40萬元的高端人才,按其年度個人收入的5%—20%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有關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二十二)強化金融服務支持。統籌構建目標總規模300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發展基金體系,帶動社會資本投資。鼓勵種子基金、天使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的風險容忍度大于30%。強化制造業信貸支持,力爭實現制造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各項貸款增速。鼓勵金融機構為制造業企業提供“投貸聯動”等個性化金融創新產品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國資委、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市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二十三)降低企業信貸成本。對申請“壯大貸”獲得貸款的中小企業,按不高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50%給予貼息,單戶企業最高80萬元;擔保機構對我市中小企業形成的貸款擔保代償,按最高15%給予補助,單個機構最高3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
(二十四)增強企業用能保障。強力推進能源供給結構優化和電力網架結構建設,鼓勵企業自建儲能設施(含自備發電機組),給予230元/千瓦建設補貼。合理清潔能源總量統籌和時序安排,優先保障高效益、高產出項目用能需求。支持企業申報享受戰略長協、電能替代、留存電量、富余電量等特殊電價,對綠電制氫項目給予0.15—0.20元/千瓦時的電費支持。(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
(二十五)加強數據賦能支撐。支持企業自建數據服務平臺、產業鏈網絡化協同平臺并對外服務,按照投資額的2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鼓勵企業或機構建立公共開放的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和數字化開源社區,按照年度運營成本的10%給予運營企業或機構最高1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市發改委)
本政策自2023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規定與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為準。本政策措施由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承擔具體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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