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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推動高新區企業“上規、上榜、上云、上市”加快構建完善企業“四上”培育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營經濟提質增效,結合成都高新區實際,成都高新區擬制了《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支持企業“上規”
(一)上規入庫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服務業企業名錄庫及限額以上商貿業企業名錄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
(二)上規貢獻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名錄庫且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含)—1億元之間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30萬元獎勵。
二、支持企業“上榜”
(三)鼓勵企業申報認定“首臺套”。對新列入《四川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公告》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按產品個數給予申報認定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單個認定產品10萬元獎勵,同一產品不同版本、規格、型號等不重復計數)。
(四)鼓勵企業成為“專精特新”。對認定為四川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20萬元獎勵。
(五)鼓勵企業成為“單項冠軍”。對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
(六)鼓勵企業沖刺“500強企業”。對首次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中國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世界企業500強(工業領域)的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
三、支持企業“上云”
(七)鼓勵企業“上云用數賦能”。對評為四川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上云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四、支持企業“上市”
(八)上市后備獎勵。對當年新列入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貼。
(九)上市掛牌獎勵。對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內外主要股票交易場所上市、全國股轉系統掛牌的企業,分階段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五、強化企業“四上”服務支撐
(十)建強企業“四上”培育陣地。建立健全各級企業服務工作站,服務中小企業在政策、市場、融資、載體、人才、知識產權、技術、管理、培訓、法律、財稅等方面獲取便利。對認定通過的企業服務站,按照運營單位提升服務能力和開展服務活動實際支出不超過50%的比例,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運營補助。對三年內新注冊成立且入駐企業服務站的小微企業,每年按實際繳納租金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租金補貼。對已入駐企業服務站但工商注冊關系在高新區以外的“四上”企業,經企業服務站培育推介后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區,自工商注冊關系變更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按實際繳納租金10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租金補貼。
(十一)支持“四上”企業集聚發展。對認定有效期內的“四上”企業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區,按本政策規定的首次認定獎勵標準給予企業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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